法律资讯
构建受中国企业信赖的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 首页 >> 债权债务 >> 假装开公司,以公司名义借钱后,公司没有成立,该找谁要求还钱?
11 五月

假装开公司,以公司名义借钱后,公司没有成立,该找谁要求还钱?

草蛋和铁蛋两个人合伙申请注册一家公司,但在公司还没注册下来时,就以公司的名义跟小芳借了50万。由于公司还没注册下来,草蛋和铁蛋就要求小芳先把钱转到草蛋的银行帐号去。后来,公司名称预审没通过,注册公司的事就不了了之。小芳找草蛋和铁蛋还钱时,草蛋和铁蛋却说,借条上的借款人是公司,让小芳找公司去。但是公司根本就没成立,小芳在问,她该怎么办?

 

解答:因为公司并未注册成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小芳可以找草蛋和铁蛋两个人还钱。

接下来跟大家分享下小芳可采取的具体维权方法:

第一,小芳可以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公司是否成立,然后把查询不到公司存在的信息截图打印出来作为证据;

第二,收集好借条和转账记录;

第三,到小芳或草蛋、铁蛋住的地方的县或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草蛋和铁蛋;

第四,凭着立案受理通知书到工商局查询公司发起人信息,证明草蛋和铁蛋是公司的发起人。

以上是小编对于“假装开公司,以公司名义借钱后,公司没有成立,该找谁要求还钱”问题进行的相关整理。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在线咨询长燊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广东长燊律师事务所在民间借贷方面具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如果您有需要,欢迎与我们联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