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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四月

协议离婚是不是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那么,协议离婚能不能当场就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是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依据这一规定,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的,需要去两次婚姻登记机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第一次男女双方去申请离婚登记,第二次是在第一次申请后31-60天内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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